快遞公司春節是否應歇業
時間:2015-11-26 09:11
來源:成都商報
(2011年12月)每年圣誕節和春節前后都是市民網購高峰期。為防止快遞業出現“爆倉”現象,山西省郵政管理局召集太原地區規模以上快遞企業負責人,就快遞業務旺季服務保障工作進行了部署,并向各企業提出要求,收到的快件必須在春節前全部妥投完畢,春節期間要安排人員值班,照常營業,不得擅自停業和關閉網絡。

每到節假日,消費活動特別活躍;尤其是網購交易方便,交易量特別巨大。根據淘寶商城數據,“光棍節”一天,訂單數突破2000萬單,支付寶交易額突破33.6億,為去年同日交易量的近4倍。根據有關統計,中國網購市場規模2006年312億元,2007年594億元,2008年1200億元,2009年2630億元,2010年5000億元,基本保持翻番式增長。有人預測,到2015年,中國的網絡購物市場份額將增至2萬億元人民幣,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網上消費國。
網購的飛速發展催生了巨大的物流需求,快遞行業變得供不應求,尤其是節假日,供需矛盾極為尖銳。顯然,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門注意到了這一現象。但前述管理做法卻值得探討。
這里涉及兩個邊界:一是企業和政府的邊界。快遞公司大都是民營企業,春節期間是否值班、歇業等經營行為應由市場調節,企業享有完全的自主權。推而廣之,企業的自由度與普通公民一樣,遵循民法領域“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可”的原則。政府干預的唯一理由是企業違法。顯然,山西郵政部門的“要求”干涉了企業的自主權。
但是面對問題,政府不能無動于衷,總要有所作為。這又涉及政府如何作為的邊界。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一切活動的邊界都需要有法律授權,尤其是積極作為的方面。而積極作為又分兩種,一是引導,一是強制。兩者的區別在于,前者是軟約束,不違反政府大的職責和行事原則,就可實施。強制行為的法律授權要求更高更具體,需要有高級別且明確的法律授權,才能實施。事實上,政府的一些“指示”、“要求”都屬于行政強制范疇,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不應該的。
政府要求快遞企業春節期間不得歇業,出發點雖好,但如果不被糾正,越權行為很容易泛濫。所以,解決快遞“爆倉”,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權范圍內出臺引導政策,鼓勵快遞行業發展,解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這就像醫生治病,有些藥見效快,但往往留有后遺癥,有些藥雖然慢,長遠看卻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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