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技工院校 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 發放管理的暫行辦法
時間:2015-11-26 09:11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技工院校
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發放管理的暫行辦法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1年11月29日以粵人社規〔2011〕1號發布 自2011年12月20日起施行)
根據《關于大力推進技工院校改革發展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57號),為深化技工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技工院校大力推行學分制,適應社會和企業的需求,促使技能教育終身化,加快建立具有國際水平的現代技工教育體系,現制定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發放管理暫行辦法。
一、畢業證書發放對象
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發放對象是我省技工院校實行非全日制教學組織形式所培養的中級技工班、高級技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和高級技師班畢業生。
二、畢業證書制作
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采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的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樣式,畢業證書內頁右邊在“專業”和“學習”之間注明“非全日制”。
三、畢業證書頒發
具有技工院校學籍的非全日制學分制學生,思想品德合格,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本專業技能鑒定),累計學分達到規定要求的,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須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驗印,廣州、深圳市屬技工院校由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驗印。
四、畢業證書驗印程序
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驗印程序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技工學校畢業證書統一驗印辦法(修訂)〉的通知》(粵勞社〔2002〕302號)執行。
五、畢業證書編號
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編號實行全省統一編號,編號基本規則和涵義為:
F □□□□ □□□□□□□ □□□□
F 學生畢業年份 學校招生代碼 畢業證書順序號
畢業證書編號共16位,由F和阿拉伯數字組合的三部分構成,F代表非全日制學分制;學生畢業年份取畢業公元紀年,四位數表示;學校招生代碼指省統一編制的招生代碼,七位數表示;畢業證書順序號取本年度本校畢業生畢業證書順序號,從0001開始,由省技校學籍管理系統自行生成。
六、畢業證書管理
(一)學校要加強非全日制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做好畢業生檔案管理工作。
(二)非全日制學分制學生信息納入廣東省技工院校學籍管理系統進行信息化管理,包括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辦理等,畢業生信息統一在省廳網站上查詢。
(三)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相片、印章、收費、學歷證書鑒定、遺失辦理學歷證明書等要求與全日制畢業證書相同。
(四)學校要制定非全日制學分制畢業證書管理制度,做好畢業證書驗印和發放有關資料保存管理工作。
本辦法自2011年1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