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深入發展
在全國人民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時刻,我們在美麗的海濱城市廈門市召開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部署,總結政府采購法實施五年來政府采購工作的實踐,研究進一步推動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布置2008年政府采購工作。同時,為應對加入《政府采購協議》(GPA)的形勢,研究地方政府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因此,開好這次會議,對于推進政府采購工作發展,充分發揮財政政策作用,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我講幾點意見,供大家討論參考。
一、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五年成績斐然,政府采購發展實現新的跨越
政府采購法實施五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開拓進取,不斷創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由初創階段進入全面發展階段做出了重要貢獻,為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建設的再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總體來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一)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大幅提高
五年來,各地區、各部門緊緊圍繞“擴大政府采購范圍,確保采購規模持續增長”的工作目標,采取了多種措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政府采購范圍已由單純的貨物類采購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采購,且工程采購的比重呈現上升趨勢。政府采購資金構成日趨多元化,從最初的預算內安排的資金,擴展到包括預算內外、自籌資金在內的各種財政性資金。一些公益性強、關系民生的采購項目,如中小學免費教材、財政補貼農民購置機具、良種和測土配方施肥等也納入政府采購范圍,使農民、群眾得到了實惠,日漸增多的民生項目成為政府采購規模擴大中的亮點。政府采購規模保持了快速增長,由2002年的1009.6億元增加到2006年的3681億元,年均增長達到39.5%,2007年將突破4000億元。采購規模的增長,帶動了經濟效益的提高,2002年至2007年我國政府采購采購資金年節約率在11%左右,累計節約財政資金1800多億元。
(二)政府采購制度建設取得新進展,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建設作為改革的制度基礎和工作保障,對規范政府采購行為、促進政府采購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自政府采購法正式實施以來,財政部作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始終把法律制度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相繼制定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等配套規章和規范性制度30多個,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購法為統領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為政府采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與此同時,地方法規制度建設取得很大進展。有的地方通過人大立法頒布實施了本區域的政府采購條例,不少地方以人民政府法規或規章的形式制定了本地區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絕大部分地方財政部門都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制定了專項管理辦法和具體操作規程。地方政府采購法規制度建設使政府采購法及其配套規章制度的實施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政府采購管采分離成效顯著,管理體制初步建立
按照政府采購法關于政府采購管理職能與操作職能相分離的要求,全國政府采購管理機構與操作機構分離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到2007年底,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基本上在財政部門設立了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全國36個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中的30個地區和大部分地市設置了集中采購機構,沒有成立集中采購機構的地方,積極探索由采購單位委托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實施采購,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與此同時,政府采購管理機構、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的工作職責分工日趨合理,“管采分離、機構分設、政事分開、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采購管理機構統一監督管理下的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具體操作執行的采購管理體制。
(四)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實施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實現了由單一管理目標向政策目標的轉變
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制度目標不僅包括規范采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管理目標,還包括有助于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目標。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逐步推進,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作用越來越成為深化改革的重點。近年來,財政部門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了政府采購政策目標的逐步實現。在促進節能環保方面:從2004年開始,先后制定了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2007年建立了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金額占同類產品政府采購總額的比重達到60%左右,對節能減排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促進自主創新方面:根據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先后制定了《財政部關于實施促進自主創新政府采購政策的若干意見》,以及《自主創新產品預算管理辦法》等五個配套制度辦法。在促進相關產業發展方面:制訂了無限局域網產品采購政策、政府采購計算機預裝正版軟件等規定。一些地方也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相關配套措施。在實施工作中,采購單位實現政策目標的意識明顯增強,集中采購機構認真組織落實,有效地支持了國內相關產業或行業的發展,政府采購發展與宏觀經濟政策實施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聯系更加緊密。
(五)集中采購工作逐步加強,形成了以集中采購為主要實施形式的采購格局
為了推進集中采購、實現規模效益,各地區、各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在制定集中采購目錄、完善協議供貨、探索聯動的區域性大市場、整合運行程序、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網上管理與操作等方面銳意進取,創新采購模式。集中采購機構作為集中采購項目的主要操作者,更加注重加強自身建設,業務素質、操作技能、采購效率和服務意識有了明顯提高。這些工作提升了集中采購規范化和科學化程度,集中采購效果更加顯著。2006年,全國集中采購規模為2187.5億元,占全國采購總規模的59%,部門集中采購規模占全國采購總規模的22%,分散采購規模占全國采購總規模的19%,已經形成以集中采購為主、部門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為輔,三種采購實施形式并行、相互補充的采購格局。
(六)依法采購水平全面提升,公開透明的采購運行機制逐步形成
五年來,依法管理、依法采購的意識普遍增強,采購行為不斷規范,采購工作質量不斷提高。公開招標作為主要采購方式的主導地位不斷鞏固。各地區、各部門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數額標準,全力開展以公開招標為主要方式的采購活動,公開招標項目數量逐年增加,保證了從采購方式上實現采購的公開、公正和公平。2006年,全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采購規模為2489億元,占全國采購總規模的67.6%,比2002年增長了19個百分點。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化和電子化程度不斷提高。財政部先后指定《中國財經報》、《中國政府采購》和《中國財政》雜志、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信息報》等媒體為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和宣傳媒體,地方財政部門也指定了本地區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形成了固定權威的信息公開平臺,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數量成倍增加。到2007年底,僅在財政部指定媒體上公告的信息就達到了20多萬條,比2002年的5000多條增加了幾十倍。許多地方實現了政府采購管理與操作的電子化,建立了不同層次和內容的電子系統,促進了政府采購“陽光工程”的建設。政府采購預算和資金支付管理逐步完善。政府采購預算基本實現了與部門預算同步統一編制,預算內容趨于完整科學規范,無預算采購等現象明顯減少。采購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力度和規模越來越大,控制了違規采購和不正當交易行為。評審專家管理更加科學合理。通過在財政部門統一建立專家庫、隨機抽取、加強培訓、實施考核等措施,實現了管理與使用分離、專家資源共享,有效地保障了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質量。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有序進行。從2005年開始,財政部對符合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認定。截至目前,全國已有800多家社會中介機構獲得了甲級資格和確認資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也開展了相應的乙級資質的認定,這些機構作為補充力量為建立充分競爭的政府采購市場增添了活力。供應商質疑答復和投訴處理工作日趨完善。各地區逐步建立和完善供應商質疑投訴處理操作規程,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和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質疑投訴處理法律制度規定,答復處理質疑和投訴案件,保護了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了政府采購活動規范有序進行。此外,采購方式、組織實施、招標采購、合同審核等采購過程方面的管理程序、審批環節也更加規范。
(七)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促進了廉政建設
隨著各項管理制度的不斷健全完善,各級財政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圍繞著政府采購操作執行環節和重點崗位以及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積極改進和創新監管模式,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不斷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許多地區連續幾年開展了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有效地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在建立多層面多環節的動態監控機制和促進廉政建設方面取得了新突破。認真開展政府采購領域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在查找問題和漏洞、整頓采購環境、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集中采購機構也注重完善自身約束機制,健全內部崗位責任制,許多集中采購機構按采購工作流程設置崗位,內部管理逐步規范。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了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檢查,在查處和糾正違法亂紀行為上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工作有效地遏制和預防了腐敗行為的發生,形成了政府采購與廉政建設的良性互動機制。
(八)對外交流不斷拓展,應對政府采購國際化能力不斷提高
隨著我國財經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深入開展,政府采購的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領域也不斷擴大。財政部先后建立了中國-歐盟政府采購對話機制、中國-美國政府采購技術性磋商機制;參加了APEC政府采購專家組、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政府采購工作組會議,并以觀察員身份參加WTO政府采購委員會活動;先后與澳大利亞、新西蘭和韓國,在自貿區框架下開展政府采購談判。2007年底啟動了加入GPA談判。我們利用這些交流合作機制,積極宣傳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成效,有針對性地了解國際政府采購制度及改革動態,熟悉并參與國際規則制定。談判工作由被動參與轉向積極應對,確立了自貿區框架下政府采購談判的總體立場,制定了我國加入GPA談判的基本原則,為今后的談判工作奠定了基礎。
(九)采購人員發展壯大,形成了一支專門從事政府采購的干部隊伍
隨著管理體制的完善和組織機構的建立,政府采購人員隊伍不斷壯大,尤其是經過多年的改革實踐,從事政府采購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知識結構逐步改善,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斷提高。目前,全國共有6000多名政府采購管理人員和7000多名集中采購機構人員從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和操作執行工作。另外,還有大批獲得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社會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也在服務于政府采購工作。這支隊伍已經成為推動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的中堅力量。
總體來看,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影響力在不斷擴大,制度的先進性已逐步得到顯現和認可,實現政府采購法提出的目標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時間還不長,我們的工作與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前進中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開始顯現。突出的是:仍然有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認識不到位,存有抵觸情緒,有的甚至規避和干預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尚不健全,具體操作規程規定還不嚴密,有關法律之間的規定還存在不協調的地方;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仍不理想,一些法律規定的采購項目還未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圍;政府采購運行機構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操作執行環節還存在不規范問題;集中采購競爭程度低,效率和質量有待提高;政府采購疏于監督的現象比較突出,監督處罰的力度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大;采購人員職業素質和能力還不能適應改革需要等等。對這些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繼續認真加以解決。
回顧改革歷程,特別是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后的五年,是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的五年,是依法管理、依法采購水平迅速提高的五年,也是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由初創轉入全面發展的五年。五年的改革成就開創了我國政府采購工作的新局面,使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站到了一個新的起點上。改革成就充分證明,我國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確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
改革和實踐使我們體會到:只有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才能把握政府采購發展規律,兼顧改革力度、發展速度和社會可接受程度,實現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又好又快發展;只有堅持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勇于創新,才能保證在采購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手段和操作能力等方面不斷實現新的突破,提升政府采購管理水平;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才能更好地改善民生、支持節能減排、自主創新等國家經濟政策實施,構建政府采購和諧群體,服務于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只有堅持依法行政,才能確保各項改革工作在法律框架下有序進行,形成監管有規、操作有方的改革環境,促進政府采購法制化水平不斷提高。
五年來,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經歷了風雨坎坷,克服了各種困難和阻力,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這是各級黨委、政府重視,是各級財政部門、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共同努力,是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財政部向為此做出辛勤努力工作的各有關部門和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準確把握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務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深化財稅、金融等體制改革,完善宏觀調控體系,這為做好財政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結合政府采購改革實際,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今后一個時期,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政府采購法律框架下,以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為核心,以制度建設為重點,以管理交易系統為手段,優化和健全采購交易運行機制,實施監督懲罰并重的監控方式,不斷規范管理操作行為,拓展采購制度實施領域,推進采購政策功能發揮和采購管理專業化,促進采購制度綜合效益的提高,提升政府采購制度形象,推動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全面和諧發展。要努力實現采購管理精細化、采購行為規范化、采購權責明晰化、采購監督科學化、采購手段電子化、采購人員專業化。具體工作任務是:
(一)繼續推進制度建設與創新,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購制度管理體系
要實現政府采購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必須有完善的法規制度作保障。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制度的最大特點就是法規制度體系非常完善。我們要加快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的進程,要著力研究目前法律規定上不協調、不明確、不細化的問題,力爭在研究修改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予以解決;要針對制度缺失、規定不嚴格、操作性差等方面的問題,制定規范操作執行行為的規章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現有規章制度;要繼續充實采購政策功能規定,研究和制定符合政府采購特點的產品政策目錄標準,整合現有產品政策目錄;要研究制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管理、供應商誠信建設與處罰管理、政府采購執業人員資格管理等制度辦法,加強采購市場環境的管理。各地區也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區實際和法律法規制度規定,開展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盡早實現“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各項采購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繼續推進操作執行規范管理,建立科學的采購運行機制
任何一個制度規定都是通過操作執行來實現的。同樣,操作執行也是政府采購制度實施的關鍵,它不僅關系到采購活動的質量,而且直接影響到政府采購制度的形象。操作執行越規范,制度優勢和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要進一步完善“管采分離”的管理體制,財政部門要繼續履行好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職責,逐步形成依法管采的工作規范,不得從事和干預具體采購交易活動;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單位應當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和業務指導,做到操作規范、執行有力。要進一步完善集中采購運行機制。集中采購機構應當按采購流程設置內部機構,形成制衡;要逐步引入競爭機制,完善集中采購代理制度;要繼續完善創新協議供貨等集中采購形式,提高集中采購效率與效益;要推進集中采購機構專業化、人員職業化,提高集中采購機構操作水平和能力。在投訴處理工作中要引入仲裁機制,完善決策方式,提高投訴處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權威。同時,還要對采購預算編制、采購文件編制、采購流程、專家評審、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等重要環節實施規范管理,全面打造“陽光工程”。
(三)繼續推進監管方式創新,建立監督有力的動態監控體系
監控體系是政府采購制度體系的三大支柱之一,有效完善的監控體系對于提升政府采購整體管理水平有著重要意義。要建立監督與處罰并舉的動態監控體系,逐步實現對政府采購當事人操作執行行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監督。要從采購需求確定、采購事項審批、采購操作執行、項目評審決策、合同履行驗收等環節實施重點監控,發揮財政預算和支付制度作用,及時預警、發現和糾正采購操作執行中的偏差,提高監督的有效性。要充分發揮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完善財政部門綜合性監督與監察、審計部門專業性監督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要把供應商、評審專家和社會代理機構納入監督范圍,建立考核評價制度、不良行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購市場禁入制度,逐步推進政府采購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要增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監督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要建立嚴格的懲治制度,以查處促管理。要研究從合規性監督向合規與效益并重監督模式轉變,不斷提升監控的實效。
(四)堅持采購規模和效益并重,健全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是衡量一個國家政府采購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重要標志,直接反映政府采購制度發展的廣度和深度。沒有一定的規模,其制度的優勢、政策目標、規范管理等都將受到制約,更談不上又好又快發展。目前,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與法律規定和規范化管理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綜合采購效益還很低。要堅持規模和效益并重的發展方式,在繼續擴大范圍和規模的同時,注重提高采購質量和綜合效益。要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管理,健全采購方式,對法律規定應納而未納入政府采購管理的項目實施政府采購;要繼續做好社會關注和涉及民生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加強分散采購管理;要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既要抓好已經出臺政策措施的落實執行工作,又要開拓政策功能實施的新領域,為拓寬政府采購范圍創造條件。要按照國際通行的采購管理范圍研究我國政府采購制度適用范圍,精心規劃,逐步確立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的發展目標。
(五)繼續推進隊伍素質建設,逐步建立政府采購執業資格制度
政府采購管理政策性很強,涉及的學科很多,對從業人員的要求較高。特別是隨著改革的深化,新制度、新辦法不斷出臺,政府采購工作面臨的矛盾和難題也比改革初期復雜的多,客觀上對從業人員的綜合能力和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著力造就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對推進采購隊伍建設有著重大指導意義。沒有滿足職業化要求的高素質隊伍,就不能適應改革快速發展的需要,改革目標就不可能實現。要加大從業人員的德才培養,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操作能力;要借鑒國際管理經驗,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準則和崗位標準,實行科學的資格考核制度,持證上崗,形成優勝劣汰的良性機制,推動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職業化管理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六)加大電子化采購平臺建設,建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
建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是提升政府采購管理水平,實現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國政府采購管理手段和運行機制不斷成熟,已經具備了建立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的實踐基礎。根據政府采購規則和市場統一性的要求,借鑒一些國家的成功做法,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要樹立一體化的指導思想,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規劃、統一建設。財政部將在認真吸收國內各方面電子化開發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啟動和加快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電子交易系統建設工作,確立管理平臺和交易平臺的功能框架、技術設計和實施步驟,以及與現有各種系統整合銜接的方案,最終建立全國統一的系統平臺,實現政府采購管理各環節通暢、操作功能完善、運行程序公開、全過程監控和網絡安全可靠的系統建設目標。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不斷開創政府采購工作新局面
今后一個時期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任務已經明確,我們要在鞏固已取得改革成績的基礎上,緊緊圍繞改革工作思路和任務安排各項工作,把各項任務做深、做細,在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上取得新進展,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完成改革任務。為此,再強調以下幾點: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到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復雜性、艱巨性,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要充實隊伍力量,把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整個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改革,與各項財政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相結合,在工作中要體現“圍繞熱點、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提高發展”的原則,制定落實改革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務的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特別要加強對涉及社會普遍關心的民生項目實行政府采購、節能環保采購政策實施、提高效率質量、規范操作、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大檢查、電子化系統建設等工作的領導,協調理順各方面關系,真正做到有布置有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深入開展,切實在改革的深度和廣度上抓出實效。
(二)協調配合,狠抓落實
要進一步明確管理操作職責,完善“管采分離”的工作機制。財政部門要在依法加強對集中采購工作監管、政策業務指導和業績考核的同時,支持集中采購機構工作,關心機構建設,善于聽取集中采購機構的意見,幫助集中采購機構解決實際困難,切實履行好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集中采購機構肩負著操作執行的重任,是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窗口”,要堅定不移地推進規范操作,帶頭落實政策規定,確保政令暢通、執行有力,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提高機構專業化和工作人員職業化水平。采購單位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規范執行,做到應采盡采。要結合工作實際,把這次會議確定的改革思路和主要任務細化分解。當前要抓好中小學免費教材、藥品、農機具等關系廣大群眾利益的項目和工程實行政府采購的工作,確保政府采購規模繼續穩步增長。要抓好可操作性制度、采購文件編制規范,以及采購合同格式等制定工作,為精細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抓好采購預算編制與執行機制的銜接,在集中采購操作規范、效率質量和服務意識等方面實現新突破。要抓好政府采購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防止走過場。要在節能、環境標志產品采購規模和效益上創出新成效。要研究制定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發展規劃,為實現采購手段電子化創造條件。要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今年財政部將會同監察部、審計署共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這是今年的重點工作。目前正在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屆時還要專門部署。希望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準備,借檢查的“東風”,來促進制度規定和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三)加強宣傳,擴大影響
當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入了全面發展的關鍵時期,加強宣傳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要努力擴大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正面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多種傳媒,開展各種宣傳活動,讓各個方面了解政府采購制度的政策規定、改革成果、改革思路、工作任務,以及GPA等國際規則和管理經驗。同時,還要借政府采購法實施五周年之際,積極宣傳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中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加強對媒體宣傳報道的領導,明確宣傳重點,引導媒體深入改革實際,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到宣傳報導的科學性和準確性,防止片面性。
(四)聯系實際,加強研究
理論對改革發展具有指導和支撐作用。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推進,許多新問題都需要深入研究。首先,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重大發展規劃、法律政策都對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實現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最大化、發揮政策功能作用的理論基礎和機制是什么,如何通過政府采購解決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等,都需要深入研究。其次,如何協調法律之間規定不一致的地方、兼顧采購效率與效益等實際問題,都需要從理論上予以解釋。再有,市場環境和誠信體系建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許多涉及方向和思路的問題也都需要理論的支持與論證。另外,在當今國際貿易一體化趨勢下,迫切需要加強對國際貿易問題和國外發展情況的研究,弄清國內改革與國際規則的關系。為了加強這些前瞻性研究工作,財政部將在與地方加強溝通交流的基礎上,確定一些帶有共性、全局性,乃至發展性的問題作為課題進行研究,其中,與實際工作聯系緊密的題目將由地方承擔。同時,地方也要結合本地方實際,選擇一些課題進行研究,不斷提高理論指導實踐的水平。
(五)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近幾年來,政府采購干部隊伍的思想道德和業務素質水平在逐步提高。面對新的改革形勢和任務,采購干部隊伍的任務降將更加艱巨,責任將更加重大。為此,要重視培訓工作,加大培訓力度,充實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廣大從事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干部和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嚴以律己,講政治、講大局、講法制,切實增強改革的使命感和工作的責任感,模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努力探索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特點和規律,掌握新知識、新理論和新技術,不斷豐富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再立新功。
(六)求真務實,做好四個結合
1.要把擴大規模與提高質量結合起來。近幾年來,擴大規模一直是政府采購工作的首要任務。各地采取了很多切實有效的措施擴大政府采購規模,取得了很大成效。前一個時期,有媒體報道有的地方政府采購的東西存在“質次價高”的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政府采購制度追求的是物有所值,質次價高有悖于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光有規模沒有質量的政府采購將失去人心,失去制度推行的價值。對此,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要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既抓規模,也要抓質量,實現由單純追求規模向規模和質量并重轉變。
2.要把規范行為與提高效率有機地結合起來。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一個主要目標,就是要規范行為、提高效率。二者是一對矛盾,規范講程序要犧牲一定的效率,單純講效率會影響規范。規范是政府采購制度的生命線,但失去效率,政府采購制度也沒有生命力。應該說,通過幾年的努力,我們在規范行為和提高效率兩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二者結合“度”的把握上還需努力。實際工作中,采購當事人以各種理由規避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效率”倒是提高了,但規范問題卻被拋到九霄云外。提高效率要在規范行為的基礎上,通過減少審批環節、優化采購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來實現,而不能犧牲必要的法定環節和時間,通過“偷工減料”、“走捷徑”來實現。
3.要把防范腐敗與廉潔自律結合起來。促進廉政建設是政府采購立法的宗旨之一。幾年來,各級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通過制度建設等措施,防范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有力地促進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政府采購工作既是反腐敗的一把利劍,也是容易產生腐敗的領域。近年來,在政府采購隊伍中也出現了個別違規違法牟取私利的人員,接受企業贊助、借研討免費參加一些企業資助活動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正常的采購行為。我們要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在財政部門和集中采購機構內部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強自身建設和廉政教育,真正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
4.要把國內改革與GPA談判結合起來。隨著我國正式啟動加入GPA談判工作,我國面臨著在GPA統一規則下對等開放國內政府采購市場的新形勢。為應對這一變化,我們要把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GPA談判結合起來:一方面,要抓緊制訂促進自主創新等相關政策,提高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應對即將開放的政府采購市場競爭;另一方面,要抓緊學習研究GPA相關規則,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完善國內政府采購制度,逐步實現與國際規則的接軌。